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5]1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4-10
实施时间: 2015-4-10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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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驻青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和《青岛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持有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发证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前(包括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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