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明传[2014]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8-28
实施时间: 2014-8-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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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省垦区、森工林区物价监督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中石油昆仑车用气公司、哈尔滨天辰燃气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车用气公司、大庆市燃气总公司、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佳木斯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肇东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最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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