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海关关于南沙新港实施电子放行管理的通告
发文文号: 广州海关通告201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3-19
实施时间: 2015-3-20
失效时间: 2016-6-3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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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南沙新港通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简化通关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广州海关决定自2015年3月20日起,对从南沙新港进出口的货物全面实施电子放行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通过信息化联网,对从南沙新港直接进出境的货物实施电子放行管理,取消原在相关纸质交付/发运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的作业环节。
  二、作业要求
  (一)监管场所经营人应与海关联网接收电子放行信息。
  (二)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对收到的海关电子放行信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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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海关关于决定废止部分广州海关通告的通告
发文文号:广州海关通告2016年第5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6-6-3
实施时间:20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