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强化客户解除限售股份减持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会字[2009]8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09-4-28
实施时间: 2009-4-28
失效时间: 2014-4-15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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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本所于2008年5月15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客户解除限售股份减持行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会字[2008]33号),要求会员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规范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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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取消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等业务限制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发[2014]23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4-4-15
实施时间: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