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衔接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5]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2-6
实施时间: 2015-3-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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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6号)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由市财政局负责的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至会计人员单位所在地的区、市财政部门负责办理。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确保下放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我们制定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衔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审批权下放,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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