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扣缴办法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行[2013]1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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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8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起,我市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财政部门代扣。为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时、足额拨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扣缴范围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与市本级财政有预算拨款关系的市级行政和全额事业单位。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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