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直通披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12-12
实施时间: 2014-12-12
法规类型: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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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直通披露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拟披露不需要行政许可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应当采取直通披露的方式,披露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如直通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处于交易状态,公司应向本所申请其股票停牌。
  公司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直接披露不需要行政许可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二、上市公司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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