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14年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4]15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29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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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农委,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
  本市201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方案已报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就有关收费清理以及后续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渔业船舶港务费”,将“避雷装置安全检测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缩小“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道路运输管理证照工本费”的征收范围。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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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1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表.xls    
2.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销毁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