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道路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4]38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8
实施时间: 2014-12-20
失效时间: 2016-12-20
法规类型: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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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人员从业上岗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交运函〔2014〕13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运输企业可委托具备培训资质且从事卫星定位专业的相关社会组织对监控人员进行培训及考试。现省交通协会卫星定位系统分会接受委托承担全省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根据《福建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414号)的相关规定,就我省道路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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