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4]38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8
实施时间: 2015-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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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标准的函》(闽交财函〔2014〕56号)收悉。鉴于我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试行期限已到期,根据试行期内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收支情况和社会反映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标准为:一级、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理论考试50元/人,技能考试250元/人;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理论考试50元/人,技能考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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