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应发未发国债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会计核算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07]1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7-12-26
实施时间: 2007-12-26
失效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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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部内有关司局:
  为适应实行国债余额管理和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规范应发未发国债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会计核算,现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资产类增设“待发国债”科目
  “待发国债”科目编码为109。
  本科目核算为弥补中央财政预算收支差额,中央财政预计发行国债与实际发行国债之间的差额。
  年度终了,实际发行国债收入用于债务还本支出后,小于为弥补中央财政预算收支差额中央财政预计发行国债时,按两者的差额,借记&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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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2015]19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5-10-10
实施时间:2016-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