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省工商局后勤保障中心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4]36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1-19
实施时间: 2014-12-1
失效时间: 2015-11-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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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申请续批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服务性收费的函》(闽工商函〔2014〕81号)和《关于申请续批后勤保障中心干部培训部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闽工商函[2014]145号)收悉。根据《价格法》及《福建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你局后勤保障中心开展的企业档案查询服务,必须坚持委托人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对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审计、国家安全机关的查询档案资料不得收取查询费。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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