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2013年度年度报告须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9-30
实施时间: 2014-9-30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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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年度报告对象: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均为2013年度年度报告对象。未按照原有规定参加以前年度年检但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报送并公示2013年度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方式:企业可通过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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