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海关公告2014年第4号
发文文号: 青岛海关公告2014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5-19
实施时间: 2014-5-1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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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适应海关业务改革需要,切实推进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现决定废止2009年6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办理报关单位、报关员注册登记相关事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2009年第7号公告》和2009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试行客户联络员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2009年第17号公告》。上述废止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青岛海关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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