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放开两碱外工业用盐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综[2014]26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8-14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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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盐业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种子、桑蚕茧和两碱外工业用盐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08号)精神,根据我省当前市场竞争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放开两碱(纯碱、烧碱)外工业用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福建省物价局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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