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工商监字[2008]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8-8-3
实施时间: 2008-8-3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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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增强全市工商系统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一、举止行为规范
  (一)上岗必须按规定着工商制服并佩戴制式标识。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
  (三)面对服务对象应真诚自然, 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四)面对服务对象要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二、服务语言规范
  (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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