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14]2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7-23
实施时间: 2014-7-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3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无照户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无照户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以下简称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并限量供应发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个体纳税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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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专用戳记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