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06]6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7-19
实施时间: 2006-7-19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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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收费项目和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函》(辽教函[2006]099号)收悉。你厅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需要,申请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变更准考证费项目变更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费项目,业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收费问题的复函》(辽财非函[2006)141号)批准。经研究,现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变更准考证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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