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车用天然气试销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价格发[2009]3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3-17
实施时间: 2009-3-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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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核准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哈中庆燃呈〔2009〕4号)文件收悉。发展车用天然气,对于改善我市大气环境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7〕30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车用天然气试销零售价格为3.70元/立方米,试销期为一年。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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