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方式调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6-23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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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统一部署,自2014年7月1日起,苏州市范围内纳税人分批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税源登记信息明细申报。现将具体调整时间及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整执行时间
  1.苏州市太仓地税局辖管范围内纳税人,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苏州市其他地区范围内纳税人,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申报调整内容
  1.方式调整后,除零申报外,同一房产首次进行从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前应先行办理房土税源登记;按月对收取租金进行房产税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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