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完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采[2014]1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5-12
实施时间: 2014-5-12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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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直各有关单位,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部分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3]1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扩大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品目范围
  从2014年6月起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增加便携式计算机品目。即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采购满足办公需求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除本单位已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外)原则上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其中,台式计算机不包括低泄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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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采〔2014〕13号-关于完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