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土地储备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4]3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4-8
实施时间: 2014-6-1
失效时间: 2019-5-31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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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土地储备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4年6 月1日起施行。
  2014年4月8日
  天津市土地储备证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土地整理储备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土地资产,融通城市建设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储备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天津市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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