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流[2008]59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9-1
实施时间: 2008-9-1
失效时间: 2012-12-1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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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及国务院批准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方案》,我们制定了《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猪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各生猪调出大县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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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辽财法[2012]980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2-12-10
实施时间:201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