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4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发[2014]2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4-3-11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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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
  为保障工伤一至四级人员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伤残津贴
  2013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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