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函[2014]4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4-1-30
实施时间: 2014-2-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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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自2014年2月1日起,企业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权限全面下放。为进一步做好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指导
  加强许可公示和监督检查。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要建立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制度,经许可实行特殊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以及岗位和人数等信息,应通过网站专栏、政务微博等渠道即时公开,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查阅。要强化特殊工时制度执行情况内外部监督,设立举报投诉热线,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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