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14]120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3-28
实施时间: 2014-3-28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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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
  为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次季报”)披露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发布的与季度报告编制、报送和披露有关的各项规定,按照要求履行本次季报的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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