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监制章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9
实施时间: 2014-2-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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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就全省地税发票监制章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新增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中间部分称谓简称为“闽平潭区”,发票地区代码为9300。
  二、立即停用发票监制章中间部分称谓简称为“福建省”的发票监制章(监制单位为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地区代码为0000,以下简称“旧发票监制章”),并由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票证装备分局按规定办理旧发票监制章的缴销手续。新增中间部分称谓简称为“福建省(2)”的发票监制章(以下简称“新发票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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