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试行意见
发文文号: 成办发[2013]58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2-18
实施时间: 2013-12-18
失效时间: 2015-12-18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29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建立设施农业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将设施农业抵押融资的贷款损失纳入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金补偿范围。由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金融办负责研究修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金筹集与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补偿对象、补偿方式、分担比例等相关问题。
  二、鼓励开展农村产权及其附着物抵押贷款业务
  银行、担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