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申报指引及相关案例解析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10
实施时间: 2014-1-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5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便于您在增值税季度申报时能够尽快掌握申报表的填写规则,顺利完成申报,我们特别编写了申报指引,并附上相关案例解析,供您参考。
  本指引将根据小规模纳税人的注册登记类型分为两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详细申报指引及案例解析请参考附件。具体分类如下:
  一、小规模企业
  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
  1.季度销售额超过6万的情形,请看案例1。
  2.季度销售额未超过6万的情形,请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案例1.doc    
案例2.doc    
案例3.doc    
案例4.doc    
案例5.doc    
案例6.doc    
案例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