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12-27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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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最惠国税率。
  1.对小麦等8类47个税目的商品继续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税率维持不变。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并适当调整相关公式参数。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三种化肥的配额税率执行1%的税率[见附表1];
  2.对感光材料等47种商品继续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其中,调整了1个冻鸡爪税目、4个胶片税目的从量税税率,并调整了广播级磁带录像机等5个税目的复合税税率[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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