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基金质押式回购业务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3-12-20
实施时间: 2013-12-20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及结算参与人:
  为便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基金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顺利开展,加深会员和结算参与人对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的理解,尽快做好会员和结算参与人端技术系统的准备工作,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布《基金质押式回购业务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相关单位可从深交所网站之“技术专栏”(http:///main/rule/jysywzn/tech/)处下载本指南。
  请所有会员和结算参与人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尽快开展技术改造,并确保在2014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发布《基金质押式回购业务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