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委会[2013]36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2-11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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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
  《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
  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最惠国税率:
  1.对小麦等8类47个税目的商品继续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税率维持不变。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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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表1.关税配额商品进口税率表.pdf    
附表2.进口商品从量税及复合税税率表.pdf    
附表3.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pdf    
附表6.出口商品税率表.pdf    
附表7.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