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13]142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12-13
实施时间: 2013-12-13
失效时间: 2014-6-13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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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切实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约束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本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开盘价不能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以连续竞价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二、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定价,即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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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4-6-13
实施时间:201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