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办字[2013]48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8-6
实施时间: 2013-8-6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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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东南亚、日韩和港澳台地区是我市对外经贸合作的重点国家和地区。为积极抢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建设、中日韩自贸区启动谈判等历史机遇,全面深化我市与东南亚、日韩和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经贸合作的重要意义
  东南亚、日韩和港澳台地区在我市对外开放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2008—2012年,我市与东南亚、日韩和港澳台地区累计实现进出口贸易总额105.9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61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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