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工商法[2013]29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9-9
实施时间: 2013-9-9
失效时间: 2014-9-8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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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局、市局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9月9日
  (联系人:林郁、窦鹏,电话:85586186,传真:8559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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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