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使用2012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13]8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9-13
实施时间: 2013-9-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4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钦州保税港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了统一全区地方税收管理工作中相关数据的口径,根据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现将2012年全区及各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此前各市未按此工资标准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扣除限额可按照新标准进行调整,因此多缴或少缴的个人所得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2年广西各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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