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深圳宝安机场旅客电瓶车、行李搬运及行李寄存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价[2013]26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25
实施时间: 2013-11-28
失效时间: 2014-11-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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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深圳机场旅客电瓶车、行李搬运和行李寄存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深机股〔2013〕9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T3新航站楼建筑面积较大,楼内配套的旅客电瓶车、行李搬运及行李寄存等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为弥补相关费用支出,同意你司按照旅客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二、旅客电瓶车、行李搬运和行李寄存服务收费标准
  旅客电瓶车服务:优先满足70岁以上老人、孕妇、残障人士等特殊旅客免费搭乘;向普通旅客提供电瓶车服务,收费标准为15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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