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3]9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11-6
实施时间: 2013-11-6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1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以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和优化配置为目的的生产性服务业,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招聘洽谈、人才测评、高级人才寻访、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培训、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软件服务等,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形态之一。为加快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更好地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构筑天津发展新优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天津城市定位,坚持市场化引导、国际化引领、信息化支撑、专业化发展,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