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颁发《支援欠发达地区财政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地字[1994]13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4-6-28
实施时间: 1994-6-28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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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区)财政厅:
  为了进一步加强支援欠发达地区财政周转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周转金有偿使用的管理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加强财政周转金管理和地方财政信用的有关法规精神,我们制订了《支援欠发达地区财政周转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支援欠发达地区财政周转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支援欠发达地区财政周转金(以下简称周转金) 的管理,完善周转金有偿使用管理的机制,提高周转金的使用效益,更有效地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培养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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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