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13]3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1-4
实施时间: 2013-11-4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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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水平,深化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坚持主发起人本地化的基础上,将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上限由49%提高到51%,取消本县(市、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60%的限制。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前2个年度连续盈利的国内企业或境外机构,拟发起设立注册资本在2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可不受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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