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办理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3]3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6-14
实施时间: 2013-6-14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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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6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完善石脑油、燃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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