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府发[2013]32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5-12
实施时间: 2013-5-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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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12日
  南昌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
  为鼓励和促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提升城市服务能级,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加快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10〕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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