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广播影视服务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11
实施时间: 2013-7-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3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