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公告
发文文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6-24
实施时间: 2014-8-1
失效时间: 2018-7-3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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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少纳税人报送申报表的种类,方便纳税人办税,节约社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将《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整合成《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见附件)。原《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和《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停止使用,原《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继续使用。
  本通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
  特此公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6月24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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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xlsx    
填表说明.doc    
〈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公告》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