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取消用工簿等收费项目和劳务市场招工手续费等转为经营性收费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劳社发发[2001]7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1-5-22
实施时间: 2001-5-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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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
  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取消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将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请各执收单位立即做好下列工作:
  第一,到所在区县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的废止手续并立即停止收费。
  第二,对于转经营的收费项目,各执收单位到物价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还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和购买税务发票,不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各执收单位要抓紧时间办理有关手续,认真做好清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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