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标准修改及增补内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医保发[2002]1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5-14
实施时间: 2002-7-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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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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