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认[2013]5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3-4
实施时间: 2013-3-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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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黑龙江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黑政办发[2013]6号印发全省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宣传《办法》。由于《办法》发布时间不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又是一项崭新的业务工作,迫切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培训,使相关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办法》各项规定内容,认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利工作开展。同时,各地要借助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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