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对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流程变更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4-1
实施时间: 2013-4-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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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研究,我市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流程予以变更,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13年4月1日起,我市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在天津会计管理平台予以确认,不再打印粘贴继续教育条码。会计人员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www.tjkj.gov.cn)的“从业信息查询”功能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
  二、关于2012年度参加会计类考试通过人员继续教育的确认
  对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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