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州、厦门火车站行李打包和寄存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3]4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2-5
实施时间: 2013-3-15
失效时间: 2015-3-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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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昌铁路局:
  你局《关于请求重新核定福州、厦门火车站行李打包和寄存收费标准的函》(南铁价字[2012]88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福州、厦门火车站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应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二、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本复函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收费标准,允许经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三、经营企业应及时主动向服务对象公布收费文件,并在收费地点的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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