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皮毛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31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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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皮毛加工行业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促进纳税遵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皮毛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皮毛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皮毛行业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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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皮毛[绒]加工行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2-18
实施时间:2014-1-1